猛犸新闻东方日报记者米方杰

3月26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高度关注。我省交警部门以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为重点,严查校车、公交车超员情况。3月26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集中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7起“非法校车”典型案件。同时,警方提醒,驾驶校车或公交车,如果严重超员或严重超速,无论是否发生事故,一旦被交警发现或被摄像头拍到,都将构成犯罪。

【案例一】检出5人,但拘留22人,原因是“非法校车”司机严重超员。


1月15日下午4时许,信阳隰县公安局孙淼乡派出所民警在337省道孙淼乡樊楼村西300米处巡逻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豫sk0426的面包车倾斜。民警立即将车拦下检查,发现全是四五岁的孩子。

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27人(其中驾驶员1人,教师1人,儿童25人),超员22人(均为儿童),该车并非专业校车。驾驶人张某海未通过交警部门校车驾驶资格考试,车辆未通过县政府校车许可,未领取“校车标牌”。那是典型的“非法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

在证据面前,幼儿园园长张某水对使用非法校车接送幼儿上下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驾驶员张某海对驾驶其车辆超员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1月16日,张某海、张某水被息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案例二】面包车因严重超员学生,2月份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1万元。

1月5日16时40分许,李某发(男,山东浚县宋庄人,浚县幼儿园园长)驾驶豫f83x90微型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滑县枣村乡耿庄村北头西。他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被滑县公安局枣村派出所查获,后移交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中队处理。

经查,豫f83390小型客车核定载客8人,实际载客23人。除司机外全部为幼儿园学生,超员率达到187.5%。李某发“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2018年3月下旬,被滑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案例三】“非法校车”被查,司机被罚1万元。

3月6日上午7时40分,周口市西华县交警大队民警到西华县皮营乡开展校车检查工作,在行政皮营乡谭庄村路段发现一辆车号为沪c0wa53的小巴疑似有小孩在里面,于是将车拦下检查,发现幼儿园的学生都在乘坐。

经进一步调查,该车驾驶员刘新福系漕河乡原种子场幼儿园租用,在西华接送学生。由于该车不属于校车,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存在利用无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西华大队依法对驾驶员刘新福处以罚款1万元。

【案例四】“非法校车”严重超员司机驾驶证被注销扣留。

3月7日15时40分许,驾驶人(b1b2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豫p5a555的专用校车,行驶至鹿邑县线5公里处时被巡逻民警查处。

经查,驾驶人周立新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无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超员驾驶(核载19人,实载34人)。目前,周立新已被鹿邑县公安局取消驾驶资格并拘留。

【案例五】使用无校车标牌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驾驶员,罚款1万元。

3月16日16时36分,平顶山市运输公司第七分公司(舞钢市长途汽车站)驾驶员付新民驾驶豫d81237中型客车非法搭载杨庄乡“七星幼儿园”幼儿,在距商银公路10公里处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调查,该车驾驶人付新民存在使用无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且存在超员现象。目前,该车驾驶员付新民被公安机关依法罚款1万元,并抄送市教育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案例6】私家车被扣为校车接送学生、幼儿园园长等。

3月6日下午,一辆车号为豫a629hg的面包车,在郑州市尚洁区登峰路拒绝执勤交巡警的检查,疯狂逃窜。最后进了一个死胡同,卡在一个花坛里,被交巡警查获。司机程仍然拒绝开门接受检查。民警发现车上坐满了幼童,便多次警告后破窗打开车门将司机程控制。

经查,除了司机和一名成年乘客外,车上还坐了12名幼儿园小朋友,对于这辆载客7人的面包车来说,100%超员。程某是尚洁区富力花园幼儿园园长霍某的丈夫。这辆面包车是登记在霍某名下的私家车。平时充当校车,程某接送部分幼儿园学生上下学。目前,某民办幼儿园园长霍某、面包车司机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7】使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且严重超员的司机被拘留。

3月7日下午,驻马店市正阳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校车”严重交通违法案件,及时消除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24名孩子安全回家。下午16时许,县公安局油坊店派出所民警在赵店村道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豫qls653白色依维柯轿车由南向北驶来,随后停在路边,几名小孩陆续从车上下来。民警这才意识到,这是一辆学生乘坐的非法“非法校车”。民警立即拦下该车进行检查。经查,豫qls653白色依维柯轿车核载7人,实载26人(其中驾驶员1人,教师1人),超员19人(均为儿童),超载271%。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司机孙某勇是正阳县翟磊乡甘楼村实验小学的司机。因为这所学校没有校车,所以学校负责人让司机孙某勇用其他车辆运送孩子回家。驾驶人孙某勇未通过交警部门校车驾驶资格考试,车辆未通过县政府校车许可,未领取校车标牌。运送学生上下学是典型的“非法校车”,车辆严重超员,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在证据面前,驾驶员孙某勇对其驾驶车辆超员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3月7日,孙某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正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提醒】校车、公交车严重超员,不管有没有事故都要处罚。

机动车超员危害极大,加重事故后果,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直重点打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之一。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校车、公交车严重超员、超速的事故时有发生。《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一条规定,即第三款规定,校车或者教练车严重超员或者超速行驶的,无论是否发生事故,一旦被交警发现或者被摄像头拍到,都将构成犯罪。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为确保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儿童、中小学生的安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河南交警将继续加大对超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开展大数据分析研判,科学调配警力,安排充足警力,对容易出现超员违法行为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严查严控。二是深化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活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超员等违法行为。三是对全省农村面包车进行检查,对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逐一进行检查。该检查的检查,该报废的报废,保证合法车辆上路。四是会同教育部门加大对幼儿园、中小学的管理和教育力度,要求学校校长和校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和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违规校车运送儿童。同时教育孩子和家长,拒绝乘坐超员的车。五是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广大公交车驾驶员不开超员车,安全文明驾驶。